简体字不是靠行政力量就能普及。述而不作,意味着大部分简体字已通过实践的检验。秦始皇都办不成的事情,潘委员更办不成。
日前,政协委员潘庆林提案,用10年废除简体字恢复繁体字,引起激烈地争议。
他的理由有三:20世纪50年代简化汉字太粗糙,违背其艺术和科学性。例如爱字,繁体中有心,简体则无。电脑已应用广泛,再繁琐的字输入也一样。恢复使用繁体字有利于两岸统一。
这些理由都很成问题。1952年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确定”述而不作”的汉字简化原则,即主要采用通行的俗体字或笔划简单的异体字,而不另创新字。不过1964年5月最终确定的《简化字总表》也有一些形体没有先例。


